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盐亭县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本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绵盐发〔2014〕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法院党员干部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和对象是:法院领导班子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期间,可邀请非党科级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学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但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作刚性要求。

一、带头开展学习调研

(一)个人自学。以《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等为教材,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川委发〔2013〕1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市委关于开展向兰辉、张勇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等内容,学习县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及县十二届五次全会决定、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自学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1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

(二)集体学习。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3次中心组学习会。

1.会议内容:(1)第一次中心组学习会,组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专题片,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发〔2013〕4号、川委发〔2013〕14号、中办发〔2014〕4号、川委群组发〔2014〕3号、绵委发〔2014〕4号等文件,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2)第二次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3〕22号)等文件规定,学习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规定;(3)第三次中心组学习会,主要学习讨论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革命领袖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

2.会议安排:(1)邀请名专家学者,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专题辅导;(2)围绕会议主题,每次安排不少于5名同志作发言,其他同志进行讨论交流。(3)每次中心组学习会期间,安排观看反映中国革命历程、辉煌成就的影视作品

时间安排:第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安排在3月下旬,第二次中心组学习会安排在4月上旬,第三次中心组学习会安排在5旬。

(三)开展调研。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和联系点,分别与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共同开展“六走进五必去”调研活动,总结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的措施。(1)调研联系点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2)了解掌握联系点党员、群众、服务对象等所思所想所盼,查找影响人民法院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和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的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按要求层报审阅。

时间安排3月下旬至4月中上旬

二、带头征求各方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法院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作风方面情况的总体评价;

2.法院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法院改进司法作风的意见建议;

4.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与方法

1.民主评议。召开动员大会后,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会后汇总评议结果。参加人员范围为:

(1)法院领导班子成员;

(2)现职科级以上党员干部;

(3)近5年退出领导岗位退出领导岗位的科级老干部;

2.个别谈话。召开动员大会后,县委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谈话范围:

(1)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

(2)正、副职中层干部代表;

(3)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4)其他需要列入的,由市、县委督导组同法院商定。

时间安排 3月中旬

3.基层走访。院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结合“走基层”“三同四百”、“挂包帮“等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困难群众、信访老户等的意见建议,形成《关于法院领导班子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经过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按要求层报审阅。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建立班子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以立行立改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时间安排4月上中旬

三、带头进行对照检查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做好会前准备

1.撰写剖析材料。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进行反思和剖析,研究思考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改进作风规定的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注重对照检查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发展观政绩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形成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基本定稿后可以印送给班子其他成员参阅,以便为下一步开展批评提供参考。

院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报县委书记审阅。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并按要求层报审阅。

2.开展交心谈心。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同时班子成员还要与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在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服务对象、律师等社会各阶层中广泛开展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坚持谈心谈话“全覆盖”。

3.报送会议方案。会前,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经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同意后,按要求层报审阅。

时间安排5月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领导班子及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

(1)会议时间:6月上旬召开,会期1天。

(2)参会人员:市、县委督导组有关领导;服务对象代表。

3)会议议程①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对法院领导班子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剖析检查;③领导班子成员作自我剖析;④讨论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措施;⑤市、县委督导组领导作点评并讲话党组书记讲话。

(三)上报民主生活会材料,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1.民主生活会后,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要分别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

2.民主生活会后,由院党组专题讨论形成我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

时间安排6月中旬

(四)上报专题报告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由院党组专题讨论形成我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专题报告,按要求层报审阅通过。

时间安排:6月下旬

四、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一)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根据征求意见和对照检查中查摆出来的作风方面的问题,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等。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审阅,要按照对照检查材料的送审程序和办法进行。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二)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认真整治,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

(三)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出台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和执行。

时间安排7月至9月

五、带头推动工作实践

(一)带头抓好联系点工作指导

领导干部要结合“走基层”“挂包帮”等活动的开展,加强对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全院的教育实践活动。

1.实地调研指导。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到联系点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与干部群众互动交流,直接听取反对“四风”的意见建议;结合分管联系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服务对象、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律师等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2. 指导联系点加强整改。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指导联系部门和基层法庭整改落实和集中开展的专项治理,指导联系点开展整改情况测评,提出巩固活动成果的工作要求。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二)带头抓好分管部门教育实践活动

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具体工作指导。重点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征求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和集中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三)带头抓好工作落实

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实现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牢固树立、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办案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为推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提供坚强有效的司法保障。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六、带头开展专项行动

(一)带头开展“学习宣讲、问题查摆”行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宣传学习体会感受,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采取“开门评风”“百姓听音”“基层问症”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诚恳听取批评意见,深刻反思 “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推动工作实践。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二)带头开展“重拳出击、祛除‘四风’”行动。领导干部要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对借婚丧嫁娶请客敛财、公款吃喝送礼、干部“走读”以及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内部食堂奢侈浪费等“四风”顽症,出重拳、下猛药进行集中整治。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三)带头开展“学兰辉学张勇、争‘五好’”行动。领导干部要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干部标准,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深化“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着力形成以上带下、敢于担当,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干事创业氛围。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四)带头开展“转变作风、提升能力”行动。领导干部要通过专题培训、现场参观、同吃同住同劳动等多种方式,增强自身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并示范带动、影响各级党员干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五)带头开展“聚焦服务、晋位升级”行动。领导干部要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党员、服务基层”创建主题,带头创新服务载体,推行党员先锋行为管理。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六)带头开展“亮岗践诺、请您监督”行动。院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在电视上晒承诺、晒业绩,在县政务网上亮身份、亮岗位、作承诺,公开接受全县人民监督,年终邀请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对践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议。

时间安排2月至9月

(七)带头开展“三同四百、志愿帮扶”行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实“走基层”活动,深化以“与联系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进百家门、访百家人、排百家忧、解百家难”为主要内容的“三同四百”活动,深入基层知民情、晓民意、排民忧、解民难。

(八)带头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以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为重点,全面推进和落实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切实解决当事人办事难的问题,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具体化;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真正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实感受社会公平正义。